我市两部门下发通知支持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我市两部门下发通知

支持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近日,市民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向市属企业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和民政部、国资委支持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动员市属企业立足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为推动唐山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发挥好主体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唐山慈善事业,市民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民政部、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精神,为动员、支持市属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公益捐助行为,制定下发了促进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以捐赠款物、设立专项基金、兴建公益设施、建立义工服务组织等形式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文件。确定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无偿、统筹兼顾、合法合规、专业科学。提出企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要量力而行,参与公益慈善捐赠要与慈善组织对接,杜绝非公益性质的捐赠行为,积极参与政府倡导的慈善捐赠活动。文件还明确了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途径:即建立慈善服务组织、设立专项慈善基金、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慈善捐赠、参加政府或慈善组织统一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项目、组织职工开展志愿服务、参与慈善帮扶工作、支持慈善文化传播、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等。同时,确定了支持企业设立慈善组织、协助企业依法享受公益慈善捐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慈善活动、做好企业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对接、宣传企业慈善行为、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激励措施等意见。

今后市民政局、唐山市政府国资委将在支持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全面实施阳光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并将企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作为企业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时一并作出评价,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同时,要求企业每年对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作出计划,组织开展好各项公益慈善活动,为支持唐山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