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慈善” 服务困难群众

 

唐山市慈善总会

   打造“阳光慈善” 服务困难群众

 

唐山市慈善总会是一个公益性社团组织,该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坚持把践行慈善宗旨、弘扬慈善精神作为巩固提高自身公信力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他们根据慈善工作性质、特点,围绕创建社会满意、群众信任的慈善事业,全力打造“阳光慈善”。对慈善捐赠和捐助全部置于阳光下操作,对社会救助全部按照公开公示原则组织实施,努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关注慈善、参与慈善,不仅让慈善组织的关爱温暖了数千个困难家庭,而且为实现“阳光慈善”迈出了坚实步伐。

实施“阳光慈善”,一直是唐山市慈善总会遵循的工作原则,他们把公开慈善事务当做是贯彻慈善宗旨、提升慈善工作正能量、确保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面,努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慈善事业。为不断传播“人人慈善、慈善人人”的慈善理念,该会坚持把每一项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公之于众,让群众知晓捐赠的内容、数量和用途,了解救助的情况和慈善基金使用数额。无论是大额、小额捐赠,还是有组织或日常实施的救助活动,都主动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或在唐山慈善简报、唐山慈善网上予以公开。对于不愿公开当事者身份的情况,力求把当事者的善行义举或受助情况予以公开,或请捐赠者参与各项救助活动,最大限度的让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基金的使用原则和用途,让受助者知道救助款物的来源。为了及时公开有关情况,该会定期更新、补充唐山慈善网有关信息,公示慈善工作动态运行状况,每年邀请具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对慈善基金接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唐山慈善简报、唐山慈善网上公示。对一些大型捐赠、救助活动力求在报纸上进行公示,以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工作情况,达到公开、透明目的。

唐山市慈善总会成立七年来,已累计接收社会捐款6063.62万元,共支出善款5983.74万元。其中支援外地救灾3416.85万元,用于本市各项救助、救灾2566.89万元。每一笔接收、支出事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该会历年来在全市开展的助困、助学、助医、助孤、助老、助残活动中,已累计有7240多名困难群众受益,较好的发挥了慈善工作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为更好的实施“阳光慈善”,该会进一步明确了每一项公开事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并在内部实行了责任分工,力求实现“阳光慈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取信于社会、惠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