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

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辛集、定州市民政局,省救灾捐赠中心,省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各有关社会组织:

8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为进一步规范地震灾害救灾捐赠活动和志愿服务,民政部发布了《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规范管理我省援滇捐赠活动,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部署,目前我省暂不组织开展全省性捐赠活动。对于有捐赠意愿的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引导其以捐赠资金为主;捐赠物资的,接收捐赠单位应提前与云南省民政厅联系确认灾区需求后再组织接收捐赠。

二、按照民政部公告和《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要求,各捐赠接收机构自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的, 815日前须逐日内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情况统计表》和《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表格可从民政部网站下载),815日以后每周四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各级民政部门逐级汇总上报数据,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各机构捐赠信息的公开和接收的捐赠款物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姣霞,0871-6573183813619698857;账户: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开户行:农业银行昆明分行白云路支行;账号:24014401040000477;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云南省慈善总会联系人及电话:范锦丽(捐款)0871-6573958413888126295,石冀红(捐物)0871-6573140013888209383;账户:云南省慈善总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分行正义支行;账号:531078207010149004074;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河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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