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协会、分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真情暖万家”社会捐助活动的要求,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两节”期间在全市开展“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享受我市城乡低保待遇或低保边缘户家庭中因重大疾病、伤残、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的特困家庭。市慈善总会按照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总户数与此次救助户数的比例分配各县(市)区救助指标。

二、救助标准

全市计划安排100万元慈善款(市慈善总会50万元,县(市)区慈善协会、分会配套50万元),救助1000户特困家庭,每户救助1000元(其中市慈善总会救助500元,县(市)区协会、分会救助500元)。本年度受到其他公益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1312220131230日。各县(市)区协会、分会完成救助特困家庭摸底调查及审批上报工作,填写《唐山市慈善总会“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审批表》,并将审批表汇总表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贫困证明)上报至市慈善总会备案。

第二阶段:201312312014115日。慈善救助款审批、下拨和走访慰问。

四、几点要求

1、各慈善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的重要意义,从关爱和帮助城乡困难群体的大局出发,带着惟善为宝的慈善情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共同努力提升慈善组织在社会中的影响力。搞好摸底调查、审核把关以及善款发放、走访慰问等具体工作。

2、各协会、分会要按通知要求,保证配备资金足额到位,不得扩大救助范围或降低救助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慈善组织可在确保完成全市救助任务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救助,并将救助情况报我会。市慈善总会将适时向社会公开救助人员名单,同时对各县(市)区的助困活动进行检查。

3、各协会、分会领导要在“两节”期间深入部分特困家庭走访慰问,把慈善款物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开展“慈善暖千家”助困活动的意义,大力弘扬慈善“帮一点”精神,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助困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并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唐山慈善总会。

联系电话:综合部:8216743   募捐财务部:8216745

 

 

唐山市慈善总会

20131121

 

 

 

 

唐山市慈善总会

“慈善暖千家”活动助困指标分配表

 

县区名称

分配指标

 

县区名称

分配指标

路南区

15

 

滦县

72

路北区

22

 

滦南县

100

开平区

64

 

乐亭县

100

古冶区

46

 

曹妃甸区

21

丰润区

100

 

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