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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1年寒门学子进校园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7-15 00:00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2011年寒门学子进校园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慈善总会各协会、分会:
为帮助全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升入大学,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从即日起联合开展“2011年寒门学子进校园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和对象
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参加2011年度全国统招(列入国家招生计划)、被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专科(国家承认学历)录取的新生。
二、救助原则和标准
本次助学坚持公平合理、应助尽助的原则,全市计划安排助学善款200万元,其中市级140万元,县区60万元。市、县两级分别以2:1实行资金配套。救助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人,专科生2000元/人,本年度已经得到其他公益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三、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即日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持本人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慈善协会(分会)报名申请。
(二)各县(市)区慈善协会(分会)初审,符合救助条件,并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填写《“福彩显真情 爱心助学子”活动报名表》;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考生填写《唐山市2011年慈善助学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上报市慈善总会。
(三)本次助学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救助。第一阶段救助本科生,截止日期为8月20日;第二阶段救助专科生,截止日期为9月10日。8月下旬市将适时组织2011年慈善助学捐赠仪式。
四、几点要求
(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各县(市)区协会(分会)要充分认识市、县上下联动,整合慈善资源,做大做强慈善助学品牌项目,增强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意义,认真搞好摸底调查,审核把关,做到公开公正、应助尽助。各单位上报的救助人员名单应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总会将对本次助学活动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要积极筹措配备救助资金。今年市民政局、市福彩中心和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有效增强了慈善救助能力。各基层协会(分会)也要积极争取民政和福彩公益金的资金支持,按通知要求配备资金,保证完成救助任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确保完成全市救助任务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救助,并将救助情况报我会。
(三)要保证按时完成助学工作。各县(市)区慈善协会(分会)要严格按照总会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审批材料,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务于8月20日、9月10日前分别将两个阶段《唐山市2011年慈善助学汇总表》、《唐山市2011年慈善助学审批表》、《“福彩献真情 爱心助学子”活动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慈善总会审批,以保证今年助学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慈善总会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