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慈善总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唐山市慈善总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日前,经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严格审查,我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慈善组织认定资格,并向我会颁发了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唐山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7年4月,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自成立以来,唐山市慈善总会始终恪守本会宗旨,积极宣传慈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继加强自身建设,以满足困难群体基本需求为导向,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紧急救援、社会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我会共接收社会捐款捐物9061.1万元,共支出善款善物8377.81万元,其中支援外地救灾款物5008.67万元。曾先后荣获了“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河北省先进社会组织优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取得慈善组织资格后,我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地推进慈善公益项目开展,积极发挥标杆带头作用,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